光山县一村民非法占农用地获刑
日期:2013.01.01 点击数:15
【类型】期刊
【题名】光山县一村民非法占农用地获刑
【期刊名】资源导刊
【摘要】日前,光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,判处该县砖桥镇农民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以罚金一万元. 2011年4月,光山县砖桥镇农民冻某非法购买该镇魏湾村集体林地8869.3亩.在未依法获得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,陈某擅自将其中32.398亩农用地进行平整,准备进行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,造成种植条件的严重毁坏.
【年份】2013
【ISSN】1672-1985
【期号】第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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